退換貨與退款
本公司提供七日內一次換貨服務,並按本政策辦理產品檢查、品質問題及退款。
目錄
1. 七日換貨安排
本公司為非專屬訂製產品提供七日內一次換貨安排,適用於裸鑽、天然及培育鑽石、其他寶石及首飾。客戶須於實際收貨、物流簽收或門市取貨日起七日內聯絡本公司申請,並按本公司確認的安排交回產品。
一般款式的刻字、改圈或經本公司維修,本身不影響上述換貨安排。個別產品另有換貨條件時,本公司會於付款及訂單確認前向客戶說明並確認。專屬訂製按訂製專屬條款辦理。
2. 產品交回條件及換貨差額
換貨須交回原產品,連同收據、原裝包裝、配件及證書,並保持產品原有及齊備狀態。本公司收到產品後核對訂單及檢查狀況,再安排換貨。
申請非品質問題換貨的產品如有損壞,本公司會檢查是否可修復。可修復的產品,須先由客戶確認及支付適用修復費用後辦理換貨;無法修復的產品不適用本公司的一般換貨服務。
更換較高價產品須補回差額;更換較低價產品,差額保留為購物額,不退現金。涉及品質問題的退貨退款及適用地區退貨,按以下相應條款處理。
3. 品質問題的受理及處理
客戶如於收貨後七日內發現品質問題,請聯絡本公司並提供訂單、產品資料及問題說明。本公司會核對售前說明、產品規格、證書、影片及實物狀況;經確認屬品質問題,按客戶選擇安排退貨退款、換貨或維修。
品質問題包括售前資料未披露的奶鑽、矇石或肉眼可見瑕疵,以及產品與已確認的商品描述不符等情況。
其後提出的產品問題,由本公司按產品檢查結果、相關售後條款及適用法規辦理。客戶可直接聯絡本公司安排核對及跟進。
4. 台灣通訊交易的退貨安排
適用台灣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的通訊交易,本公司受理客戶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無須說明理由的解除及退貨退款。客戶可於期限內退回商品,或以電郵等書面方式通知本公司辦理。
依客戶個別要求製作、符合法定客製化例外並已事先告知的產品,按該例外處理。商品應妥善保管並按安排交回;必要檢查及依法適用的商品狀態、退還及費用處理,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本公司收到書面解除通知後,除另有合法個別約定,於通知次日起十五日內至原交付或約定處所取回商品;並於取回或收到退回商品次日起十五個日曆日內返還已支付的對價。客戶可使用下列客服電郵聯絡本公司。
5. 澳門適用合同的退貨安排
適用澳門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自由解除規定的合同,本公司按法定七日期間受理解除及退貨退款。買賣商品的期間由客戶收取商品或最後一件商品之日起計;法定例外產品按其適用規定處理。
客戶可於期限內以電郵或其他可保存的方式通知本公司。產品按適用法定安排退回,相關費用按該合同適用規定處理。本公司按適用情況,自收到解除通知或收到退回商品日起七日內退回已收款項,並通知客戶退款日期及方式。
6. 退換申請及產品交回程序
- 提交資料
聯絡本公司,提供訂單號碼、訂購姓名、收貨日期、相關產品、要求處理的事項及相片等資料。
- 安排交回產品
按本公司確認的安排郵寄,或交往香港、澳門、台北或吉隆坡任何一間門市;產品須妥善包裝,並附上本政策要求的物品及文件。請保留寄件或交收紀錄。
- 核對及處理
本公司收到產品後核對狀況及適用條款,通知客戶後續安排、應補差額或已確認的修復費用。適用法定退貨的通知及處理時限,按相應地區條款執行。
7. 退款時限、項目及運費
一般退款於本公司確認退款及收妥所需退回商品、銀行資料後十四個工作天內,以銀行轉帳處理。適用地區另有法定期限者,依該期限完成;台灣及澳門的適用退貨按上述地區安排辦理。
退款包括對應獲退款產品的價款、已付 1.5% 服務費及本公司收取的對應台灣營業稅。原訂單運費一般不退;依法須退回的項目一併處理。
經確認品質問題的退換郵費由本公司承擔;非品質問題的換貨郵費由客戶承擔。法定退貨涉及的原運費、退回費用及退款銀行費,按該交易適用規定辦理。客戶直接付予政府或第三方的進口費用,按稅項安排處理。
退換貨及產品查詢請電郵 info@sovasthk.com,或聯絡原接單門市。
